[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十四)
一年九個月後。
現在的我在一間創意粵菜餐廳擔任店長。
說也奇妙,居然是Lisa居中牽線讓我找到現在的工作。
一年多前離開香港後,我放了自己三個月的大假,整理好心情,才又開始上班。
因為不好意思再回到之前上班的地方工作,畢竟我離職前還大言不慚的跟同事們說我要去香港結婚生子,可能一輩子不回來了,所以大家還替我舉辦了個盛大的惜別晚會。結果不到半年又夾著尾巴回去,沒有老公也沒有小孩,面子怎麼掛得住?只好找別的工作。
我找了我從前最嚮往的辦公室工作。無奈我的學經歷都不高,只能從最基層做起,薪水少、工作量又大,不到一年我就吃不消。
剛好這時候Lisa來台灣出差,她透過層層管道終於找到了我,還為我介紹了現在的工作。
為何要透過層層管道,因為我在好姐妹的逼迫下,換了手機、換了電話號碼、換了臉書及所有通訊軟體的帳號;還利用香港人給的那十萬港幣及我從前的積蓄,再跟爸媽借了點錢,付了頭期款,買了一間小房子,正式搬離開家,晉升成為有殼一族。
好姐妹還非常變態地逼我永遠不能再使用i phone,因為Apple的產品有i cloud,能非常聰明自動自發地把你手機曾經擁有過的一切保存下來,就會無法切割。
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好姐妹也只給我兩條路處理:寄回去還他,或丟到海裡。
我當然選擇寄回去還他啊!
我將戒指的盒子、綁蝴蝶結的帶子、外包紙袋,通通包裝成他送給我時的原本樣子,但在盒子內的保養卡上寫了一句話,就用掛號寄回香港他家。
還用掛號是因為擔心他收不到。但我小心眼的不是那枚戒指,而是我最後的一絲情意。
儘管微不足道,還是害怕被忽略的一點小小餘戀。
所以我人生中唯一一項沒被好姐妹用如中共文化大革命一般抹滅的關於香港人的回憶,只剩一張和香港人第一次吃飯時,餐廳幫我們拍的拍立得而已。
那張拍立得原先是貼在那餐廳的牆上的,還是我背著好姐妹去到那裡,請求店家把照片送我,才得以有一樣倖免於難的念想。
Lisa來台灣時,就是約我來我現在工作的餐廳吃飯。
那時這間餐廳才剛開幕,老闆是一個澳門人,也是Lisa老闆的朋友。原本在澳門的粵菜餐館工作,因為想更精進自己的廚技,就又到香港拜師學藝。然後在來台灣度假時,愛上了台灣,因而萌生了在這裡落腳的念頭,才開了這間餐廳。
和Lisa見面時,我盡量避免自己去問到關於香港人的一切,Lisa也心知肚明般盡量不提及關於他的事情。但飯局尾聲,Lisa還是忍不住開口了。
「妳想他嗎?」Lisa突然問。
「都過快一年了,說想也不會很想,但說不想也不是完全沒想。」我誠實的說出自己對他的想法。
「如果他很想妳,妳會再回去找他嗎?」Lisa又問。
這個問題倒是讓我心跳漏了一拍。
我從來沒想過他會想我。這段時間以來,我都是抱持著他並不愛我、不需要我的心情,在激勵自己努力做好所有能做的,一片片拾回遺失的自己。
而且如果他很想我,他應該會千方百計地找到我,像Lisa一樣,不是嗎?
遲疑了一下,我回道:「那他交女朋友了嗎?」不可否認,我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在意他的感情狀態。
「交了。」Lisa爽快地說,但眼裡閃過些微複雜的神態。
我忽略Lisa眼中那一點欲言又止,開口說:「那就好,祝他幸福。」
後來這間餐廳的老闆過來找Lisa寒暄。言談間,才知道店裡還在找外場manager。Lisa知道我的經歷,也知道我正在找新工作,就順理成章地把我推薦給了店主,我就從那時開始上班至今。
而我現在的身份,除了是店長外,還算是老闆娘。
在這裡工作幾個月後,老闆開始追求我。
老闆大我十三歲,身高不高,還有點微胖。所幸長得還不猥瑣,個性又非常開朗幽默,是個讓人相處起來非常輕鬆自在,甚至想主動接近他,感染他身上歡樂氣息的人。
他就是個和香港人徹頭徹尾相反的人。
香港人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很有距離感;眼裡透著一股漠視人間的高傲,白話來講就是不知道在自以為是什麼的感覺。但這種防備的氣質,卻讓人更想窺探他的內心,找出他親人的那一面。
我對老闆從來沒有強烈心動的感覺。但他的溫和、開朗、熱情,及一種老男人特有的穩重氣質,還是吸引著我靠向他,汲取他身上的能量,補給我空蕩蕩的心房。
我需要愛上一個人,才能忘記一個人。
因此我很快就接受了他的追求,現在我們已經交往了半年有餘。
和老闆交往以來,我從來沒有主動想要他過;但當他向我求歡,閉著眼睛我也能做完。
做愛對我來說已不是情到濃時又更濃的升華,而是一種鞏固戀愛的手段。雖然這種想法有點自私,但幸好他的「性致」也不高,我的罪惡感也就少了點。
交往才三個月,他就對我提出想和我結婚的想法,而我也欣然接受。
畢竟我也不是個有多大理想抱負的人,能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我就別無所求。可以找到一個有經濟能力,又願意照顧我的人,夫復何求呢?
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勉強的感覺。我現在追求的,就是這樣的平靜。
十二月三十一號跨年夜,老闆在台北市最熱鬧的夜店訂了一個室外包廂,能在新年的瞬間,以最棒的視野看見旁邊台北一零一的跨年煙火。
會這麼大費周章,除了因為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以外,還因為我剛好是個元旦寶寶,跨年完剛好可以慶祝我的生日。因此在我們交往之初,他就率先預訂了這個包廂。
跨年這晚,忙完店裡的生意後,我換上事先準備好的白色合身洋裝及高跟鞋,和老闆及店裡幾個員工一起走去夜店。
老闆已經有一些朋友先進到包廂。由於路上人潮擁擠、行進困難,當我們抵達包廂後,已經不到一分鐘就要跨年。
我們趕緊衝向老闆朋友為我們保留的最佳位置,連招呼都來不及打,就要準備倒數。
「五、四、三、二、一,新年快樂!」上萬的民眾在同一時間激動喊著。
「嫁給我好嗎?」老闆從背後環著我,倚在露台邊,在新年煙火綻放的瞬間,靠著我的耳畔輕聲說。
由於老闆不高,我又穿著高跟鞋,所以我一直微微屈著膝蓋,才能完全偎進他懷裡。
我轉看著他,嗔怪笑道:「不是早就答應你了嗎?」
「我要的是真的永遠在一起,我想這一秒就娶妳。」
面對這個男人真情的告白,我心裡有著滿滿的感激,但還是玩笑回說:「沒有戒指怎麼算求婚?」
接著他就不說話了,我也不計較,繼續看著眼前的璀璨,但心底總有點遺憾。
有些東西,再喜歡都沒辦法擁有,就像我沒看到的那場煙火一樣。
這是我寫在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的保養卡上的話。
離開香港後,每次只要看見煙火,我都會想起這段話、想起那個吃雪糕的夜晚、想起吃在嘴裡甜在心的悸動。
但悸動怎麼能當飯吃。我現在追求的是只要心還能跳就好,不加速也沒關係。
煙火放完後,我們轉回內側面向桌子準備坐下。但此時包廂裡的所有人,卻突然有志一同地朝兩旁退開,在擁擠的包廂裡,硬是留出了一小片空地給我們。
在我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時,老闆突然單膝下跪,手上還舉著一枚鑽戒,大聲地喊:「嫁給我吧!」
我笑著接受了他的求婚,伸出左手讓他替我戴上戒指。然後在眾人的起哄下,親吻了彼此。
喧騰的求婚結束後,老闆倒了香檳給我,要我向他的朋友們一一敬酒,介紹我給他們認識。有些朋友還特地從香港澳門飛來台灣,就為了要幫他求婚。
敬到一半,我卻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站在我們包廂的角落。
為什麼在我即將得到一生的幸福之際,這個人又要出現?
我藉故去廁所,起身離開包廂。推開眼前吵雜的人群,我好不容易很穩定的心跳,竟又開始加快。
我很生氣,真的很生氣。可是在這種燒了火似的憤怒當中,有一股興奮正劍拔弩張似的襲來。而且侵城掠地、攻無不克地逐一征服我每一個細胞。
我就快要被這種嗑了藥般的強烈欣喜感淹沒!所以我趕緊衝進廁所,不顧臉上還化著精緻妝容,打開水龍頭就潑了自己一臉冷水。
稍稍冷靜後,我抬頭看著鏡子裡的一臉狼狽,卻發覺自己變美了。
不是樣貌改變的變美,而是一種由身體裡透出的快樂,令我看起來容光煥發。
也多虧了我的防水型眼線液、睫毛膏,讓我被潑濕的妝看起來不至於走樣太多。
擦乾臉上水珠,再用廁所裡附的單包裝漱口水漱了漱口,我深呼吸一口氣,對自己微笑了一下,然後走出廁所,並且一再地在心裡提醒自己無論如何都要鎮靜。
但才沒走開幾步,手竟被人拉住。
我回頭。
「妳好,前妻。」那個讓我坐立難安到立馬離開包廂的人,對著我說。
今天我生日,我願意拿我的三個願望只許一個願:不要愛上他!
但這世上有誰的生日願望會實現呢?至少我的二十九次生日共八十七個願望,沒一個實現過。